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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公告称,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大型央企的海外资产进行盘点。此前的3月,国资委曾在网站发布内容为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的采购招标公告。最终,包括普华永道在内的七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标,中标价格合计1139万元。
  据说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国企境外资产进行审查,但国资委并没有披露这么做的具体原因。
  从表面上看,可能是出于对国企海外投资屡屡失利以至出现巨额亏损的不满。但结合近来新刮的海外反腐风暴不难猜测,国资委此举的更深层次原因,可能是为配合中央政府开辟海外反腐的第二战场。
  央企海外投资腐败屡见不鲜,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印象最深的是有新闻曾报道,经常有国企的项目经理因收取回扣而投资了毫无实际价值的海外项目,然后再将交易的失败伪装成决策失误。
  因此,对海外资产的核查或“摸底”来得相当及时。不过,中国的海外反腐行动也面临着诸多障碍,迫在眉睫的当属外逃贪腐人员的引渡问题。
  截至去年底,中国对外缔结了39项引渡条约和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这其中不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众多受贪官欢迎的逃亡目的地。另一方面,即使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他们的法官也经常会出于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公正的担忧,而作出不予引渡的判决。对此,中国或许可以加强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中国于2005年批准加入)和《北京反腐败宣言》等“国际合作倡议”的有效利用。
  当然,随着中国反腐风暴愈刮愈烈,中国经济也或多或少遭受一些冲击:国企高管为了避免在非常时期“多做多错”,索性修起了“无为”之术,典型的例子就是不再批准新项目,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懒政”心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许多国企出现管理层空缺,导致工作被延期,影响了企业的日常运营。而这一次的海外资产审查,必将引发新一轮的反腐浪潮。我支持对待腐败问题应当零容忍,但如何避免上述类似问题的发生,降低反腐运动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却是本届政府不得不解决的一大难题。
  另外,不可否认,监守自盗、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是众多国企“走出去”失败的一大缘由。但很多时候,国企海外项目的失败可能是由于被作为“政治工程”,而不得不将经济效益让步于政治目的,导致中方最终只落得个“赔钱赚吆喝”。
  以中铁建的沙特轻轨项目为例。商务部和原铁道部对这个项目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国媒体报道里,中铁建内部曾提出“为打赢这场‘政治仗’⋯⋯‘背水一战’”的口号。因此,在沙特单方面变更合同、不断增加要求的情况下,中铁建不但没有停工,还进行了“‘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讲客观’的会战以保证按时保质完工”。据称,截至2013年中铁建为该项目承受的损失总计41.53亿元。
  这样昂贵的错误,中国企业应当避免,尤其是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下,中国政府应避免为了一时的政治效应,而不算“经济账”,以至于产生一堆不计经济后果、不计成本的“政治工程”。而且,政治对经济的过多行政干预反而会加大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可能,滋生腐败,并且也很可能会造成经济的负效益。
  中国企业,尤其是国企,出海的动因和愿望大多是美好的,归纳起来无外乎:突破国内瓶颈,进入新市场;开发国外自然资源,为我所用;提升技术能力,扩大业务板块;获取品牌,并提升自身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及,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竞争力。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道路上屡屡遭遇荆棘,缴纳了一笔又一笔昂贵的学费,其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海外资产的核查,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如何抑制国企腐败的滋生,提高中国企业出海成功的几率,恐怕是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本文载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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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景洲

陶景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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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购兼并和国际仲裁法律业务专家,自1985年以来一直就中国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在中国有着超过二十年活跃的执业经验。目前担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伦敦国际仲裁院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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