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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从328日开始连续发表六篇“新华时评”文章,对目前居高不下的房价进行痛击。这种连续作战的作风,怕是要追溯到六十年代《红旗》杂志社发表的九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史称“九评”。可惜,当时的九评没有能使苏共幡然醒悟,脱离“修正主义”的轨道,目前的“六评”也未能阻止日日增高的房价。以至于有人就房价发出是共和国的总理说了算还是开发商的总经理说了算的疑问。

四月以来,国务院又采取诸多抑制房地产投机的措施,如对两套以上房产的买房人按揭贷款首付的提高,贷款利率的上调。上周六更提出对第三套房的买房人可以拒绝发放新的按揭贷款的措施。

由房价的继续上涨,使我想起上述措施治理都是针对官方经济的,而房价上涨的暗流却不在本次治理的范围之内。

从报端了解到: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上海房地产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拥有房产30套,总价上亿;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利用职务低价购房24套, 多为“豪宅”;而这些官员从理论上说,其工资待遇最多能买一套中等的商品房。从落马的官员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有这种“房”事。而目前实施各项抑制房价上涨的措施对目前尚未查出的官员、黑社会来说,不会发生任何效果。他们的交易全部是现金交易,他们可以用家属、亲朋好友的名义购置房地产,不会按揭。

有时我在想,房屋的购置从什么时候变成“刚性需求”了呢?难道租房子就不是一种选择吗?刚二十几岁,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都被视为房产的“刚性需求”者,这是不是开发商们给“炒”出来的呢?我1991年回国,租了18年的房子,没有人在1991年告诉我我的需求是刚性的。而所谓的“刚性需求”,最多可以解读成房屋是以投资为目的而非以居住为目的。

我每晚下班之后,都会看看马路两旁的公寓楼、别墅,尽管应该对届时不在家的比例作出较大的折扣,黑灯瞎火的实在是太多了一点,闲置率太高,所以,租金也一直没有可能有增长,这也是资源的一种浪费。

有时我在想,中国的房屋产权严格地和通俗地说只是一项在特定时间内(最长70年,而有些土地的期限目前仅剩40年左右)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法律对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屋的处置有法律规定,那就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地上建筑物由国家无偿取得。除非到时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天知道到时的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天价)或国家的法律进行了修改,否则,到时候这些房屋都会变成国家的公有财产。那种购置房产造福子孙后代的想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的。这一点,开发商似乎不经意地忘记告诉购房人了。

有时我还想,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方兴未艾,城市规划十分不透明,新的工程不断。我总为购房者感到不安,觉得他们好像把家建在了建筑工地上,一个受建筑工地的噪音污染,周围环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尘砂飞扬的房产怎么还有上升的空间呢?

许多年以来不断有经济学家预测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即将破灭,但每每预言失灵。 如果把地下经济对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波助澜作用考虑进去,并实施相应的对策,说不定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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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景洲

陶景洲

60篇文章 6年前更新

国际收购兼并和国际仲裁法律业务专家,自1985年以来一直就中国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在中国有着超过二十年活跃的执业经验。目前担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伦敦国际仲裁院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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